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重慶市污染場地評估咨詢和治理修復單位名錄申報指南(試行)》(渝環發〔2013〕48號)以及《重慶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完善〈重慶市污染場地評估咨詢和治理修復單位名錄申報指南(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渝環〔2014〕201號),我局審查了第三批申報重慶市污染場地評估咨詢和治理修復名錄的單位申請資料,下列單位符合名錄條件要求,經公示無異議,現予以通告。我局將定期根據從業單位實際情況對名錄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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